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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名校+”工程助力宜学城市创建

2023年12月01日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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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通过“名校+”工程的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于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优质公平的教育,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快速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宜学”城市建设。

按照“名校+”工程三年工作计划安排,将在现有集团化办学的基础上,分年度分批次组建“名校+”教育集团。呼和浩特市首批86个“名校+”教育集团将在2023年底前组建完成(其中:中小学54个、中等职业学校12个、幼儿园20个),涉及学校155所,将惠及全市50%以上的学生。其中“一校多区”一体化办学44所,有效促进了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全市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名校+分校”委托管理58所,实现共建共赢、互建互助、共同发展。“名校+帮扶校”结对共建40所,推动薄弱学校办学质量、社会知名度快速提升。“高校+附属学校”合作共建13所,充分利用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和品牌效应,快速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对建立大中小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科学、全面、有效的探索。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先后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学区制管理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行动计划》《关于开展旗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意见》,大力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地区在对区情、校情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集团化办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各教育集团充分发挥优质品牌学校的辐射作用,通过建立集团章程,制订集团规划,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师资流动,共享优质课程等措施,分享先进的办学和管理经验,带动一大批教育质量不高的学校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增加。

加强制度设计,全面推进“名校+”工程。202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宜学”城市的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全面梳理总结近年来集团化办学经验,本着最大限度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快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的原则,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名校+”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全面推进呼和浩特市“集团化办学2.0版本”。新组建的“名校+”教育集团通过灵活多样的组建模式,促进各学校向着优质、均衡、多元化的角度发展,有效防止同质化和品牌稀释效应,进一步激发和强化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新建学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以发展目标和需求为导向组建教育集团,引导优秀教师更加积极的到新建、薄弱校工作,使这些学校快速成长为学生、家长信赖的好学校,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灵活运用“四种模式”,丰富组建方式。结合学校实际,选定理念先进、管理科学、师资雄厚、质量一流、百姓口碑较好的学校作为“名校”,将相对薄弱、发展意愿强烈、提升潜力和空间较大的学校或新建学校作为“+校”,组建“名校+”教育集团,通过灵活选用“一校多区”一体化办学、“名校+分校”委托管理、“名校+帮扶校”结对共建、“高校+附属学校”合作共建四种模式,综合考虑发展需求、地理位置、学段配置、资源条件、辐射幅度、保障措施和实际效果等因素,合理统筹集团规模,确保“名校+”教育集团能有效管理和持续发展。

“引育用留”共同发力,提升教师队伍水平。各地区在“名校+”管理团队配备过程中,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旨在提升管理团队能力和专业水平,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加大“名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培养力度。同时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优先保障“名校”教职工编制需求。结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合理安排调配教师,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在20%以上,特别是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均衡安排到“名校+”集团内不同学段任教,实现了骨干教师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建立了优秀教师名师带徒制度、名师课题研究制度,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构建有序退出机制。指导各地区建立“名校+”办学考核评价制度,重点对集团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价和办学质量监测。按同一监测标准,对“名校”和“+校”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实现全程“捆绑”监测,客观反映校际间学生学业水平和教师教学质量。探索建立“名校+”集团化办学退出机制,到2025年,经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评价,首批“名校+”集团化办学的“+校”如教育教学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达到“新优质学校”办学标准,应逐步退出,独立办学,避免产生超大规模学校。

目前,灵活多样的集团化办学已经成为呼和浩特市推进城乡间、地区间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路径,呼和浩特市将通过“名校+”工程,推动打破学校界限,共享龙头学校的课程、师资、管理、文化等优质资源,带动各集团学校实现了共同进步、快速发展,实现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呼和浩特市教育教学水平跨越式提升。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持续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合理确定集团化办学规模,促进集团化办学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回应人民群众对更好更公平教育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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